
上一次我写过一篇《物业好日子到头了?》,发出后立刻引爆全网热议,留言区刷屏、转发量居高不下。
这足以说明一个朴素的道理:物业问题,早已不是小事,而是关乎千家万户、每一个普通人的民生大事。
为什么这么多人关注?因为乱象真实存在,委屈真实存在,痛点真实存在。
有网友说:有些人就是不想交物业费,才挑物业的毛病。
但更多网友的声音,更扎心、更现实:
不是不想交,是很多“黑心物业”太离谱——服务缩水、态度蛮横、侵占收益、暴力催缴、赖着不走。如果这样也足额交费,那不是讲道理,是当冤大头,是自己被卖了还在帮别人数钱。
民有所呼,必有所应。
大家吐槽最多、反映最烈的问题,代表们看在眼里、记在心里、带到了会上。
今年全国两会上,方燕代表明确提出重磅建议:

开展物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,集中整治拒不退出、暴力催款、侵占公共收益、阻挠业主自治、违规收费等群众反映强烈的五大乱象。
她建议,在全国范围内开展《物业管理条例》执法检查与专项整治,压实属地责任与企业主体责任,严督查、严处罚、严整改,切实维护广大业主合法权益。
这番话,直接说到了亿万业主的心坎上。
很多人问:这五大乱象,到底在生活中是什么样子?以下这些或许你也遇到过
一、合同到期赖着不走,法院判了也不撤:拒不退出
这是业主最无奈、最无解的痛点。
多地住建部门通报典型案例显示:
有的小区依法召开业主大会、双过半表决解聘物业,新物业都已到位,老物业却锁门、封资料、占用房,拒不交接、拒不退出。
更有甚者,拉来人员值守、阻挠新物业进场,把小区变成“拉锯战场”。
最高法判例说得很清楚:
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,物业必须按期退出、移交资料与资产;拒不退出的,无权收取后续物业费,造成损失还要赔偿。
现实却很骨感:
不少物业吃准了“业主耗不起、维权成本高”,摆出一副“我就不走,你奈我何”的姿态。
电梯坏了没人修,卫生没人管,安全没人守,小区快速贬值,业主苦不堪言。
方燕代表直指要害:
要建立信用评价+强制清退机制,对严重失信、赖场不退的物业,限制市场准入、联合执法清场、纳入黑名单,真正实现“劣者出局”。
二、停水停电控梯门禁,软硬暴力齐上阵:暴力催款
催费可以,但不能违法;有矛盾,可以协商,但不能霸凌。
多地通报的典型案例触目惊心:
• 以未交物业费为由,停水、停电、停气、限制充卡;
• 锁单元门、控电梯、拦车库,不让业主回家;
• 打电话骚扰、上门堵人、群发短信、公开业主信息;
• 甚至对维权业主进行威胁、辱骂、打击报复。
有老人含泪说:
“住自己的房子,还要看物业脸色,回自己的家,还要被卡脖子。”
法律早已明令禁止:
不得以停水停电、限制通行等方式催缴物业费。
但在利益面前,一些物业把法规抛在脑后,把业主当“管理对象”,甚至当“对立面”。
专项整治一旦落地,这类行为将成为重点打击对象,一经查实,必顶格处罚。
三、广告车位场地租金,全进私人腰包:侵占公共收益
小区的外墙广告、电梯广告、地面车位、公共场地租赁、快递柜进场费……
这些钱,法律明明白白规定:归全体业主共有。
现实呢?
多数小区常年不公示、不审计、不透明。
钱去哪了?没人知道。
花在哪了?没人清楚。
有物业一年躺赚几十万、上百万,业主一分钱没见到,连张报表都看不到。
多地执法通报:
已有物业公司因侵占、挪用公共收益,被处以挪用金额两倍罚款,责任人被追责,资金被责令全额退还。
一个中等规模小区,年公共收益通常可达10万—50万元。
这笔钱,本该用于维修改造、补贴物业费、提升环境。
被侵占,就是侵吞全体业主的共同财产。
四、不让成立业委会,阻挠投票维权:阻挠业主自治
业主自治,是物业的“紧箍咒”,也是权益的“护身符”。
但现实中,阻挠自治的花样层出不穷:
• 不提供业主名册,不配合召开业主大会;•
• 撕毁选票、干扰投票、恐吓代表;
• 散布谣言、挑拨离间、破坏筹备组工作;
• 甚至串通个别人员,对抗合法自治程序。
很多小区入住多年,连业委会都成立不起来。
没有业委会,业主就是一盘散沙;
没有监督,物业就容易任性妄为。
方燕代表建议:
简化流程、降低门槛,无业委会也可由街道指导业主直接表决换物业,打通业主维权“最后一公里”。
五、巧立名目乱收费,重复收费层层加码:违规收费
收费不可怕,可怕的是乱收费、暗箱收费、重复收费。
群众反映最集中的有:
• 超出备案标准,擅自提高物业费;
• 违规收取装修保证金、垃圾清运费、门禁卡费、水电燃气开通费;
• 停车费坐地起价,捆绑消费、强制包月;
• 公摊水电、电梯能耗不公示,一笔糊涂账。
有业主吐槽:
“买了房,却被各种收费捆住手脚,明明是主人,活得像租客。”
国家早已明确:
水电气热等开通费,已纳入配套,严禁物业向业主重复收取。
所有服务收费,必须明码标价、依规备案、公开透明。
物业该不该彻底取消?我们客观说一句公道话
整治乱象,不是要“一棍子打死”整个行业。
网上有一种声音:干脆取消物业,业主自治。
心情可以理解,但理性看待,并不现实。
客观地说:
正规、负责、有底线的物业,对小区安全、环境、设施维护、秩序管理,不可或缺。
好物业,让房子保值、生活舒心、邻里和睦。
我们反对的,从来不是物业,
而是劣币驱逐良币;
我们呼吁的,从来不是取消服务,
而是清除害群之马。
正如方燕代表所言:
专项整治的目的,是净化市场、规范服务、压实责任,让劣者出局、优者发展,最终实现业主安居乐业。
不是不要物业,是要好物业;
不是不要管理,是要真服务。
最后提一件意味深长的事:两字之差,天壤之别
同样在今年两会上,樊芸代表提出一个非常犀利、非常深刻的建议:
“物业管理”能不能改成“物业服务”?
她说:两字之差,含义完全不同,这是根本性的观念转变。
她建议在“十五五”规划中,将行业名称统一调整为物业服务,让业主真正感受到主人翁地位。
一语中的。
现实中,很多物业办公室挂着“物业管理中心”的牌子。
“管理”二字,自带强势姿态;
“服务”二字,才回归行业本源。
物业的本职,是受业主委托、为业主服务、对业主负责。
你是管家,不是主人;
你是服务者,不是管理者。
一字之差,定位颠倒;
两字之变,回归初心。
民为邦本,本固邦宁。
小区虽小,连着民心;物业事微,关乎民生。
从《民法典》明确权责,到代表建言整治;
从信用体系建设,到强制清退落地;
从“管理”转向“服务”,从无序走向规范。
一切都在传递一个清晰信号:
物业乱象,该好好治了;业主权益,该坚决护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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